甘肃省质监局近日报道,由甘肃省质监局起草条形码管理办法,历经多次反复修改、论证的地方立法《甘肃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经甘肃省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政府令正式对外公布,于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作为一种信息标识,商品条形码已成为商品在世界范围内的有效“身份证”和进出口的“通行证”,商品条码技术在国际贸易、产品质量监管、食品安全及农副产品质量跟踪与追溯、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保护消费者利益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突出。甘肃省质监局近年来从加强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和信息标准化工作入手,把商品条码工作列入了全省质监工作目标责任书,并积极推动《甘肃省商品条形码管理办法》的政府法规立项工作,有力推动了商品条码的推广应用。到2008年底,甘肃全省累积发展条码系统成员1800余家,应用商品条码标识的产品近2万余种,大中型商业、医药超市商品零售全部普及应用了条码POS扫描结算系统,促进了商品生产、销售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
旨在进一步规范商品条码管理,实行对商品条码应用过程的有效监管,加快商品条码在全省生产、销售、储运、配送、流通、服务等行业的推广和应用,促进信息化基础建设和对外经济贸易的《甘肃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紧密结合省情和地域经济特点,明确了商品条码的注册、编码、印制、使用及其管理等各个环节的职责,以及对不标注、伪造、冒用、转让商品条码的处理,并对食品、卷烟、保健品、化妆品、日用化学品、家用电器、药品、医疗器械等涉及人民生命安全的八大类产品标注商品条码作了强制性规定。
甘肃省标准化研究院有关负责人表示,《甘肃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不仅对进一步加强全省商品条码的有效管理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起到保护作用,也对推进全省商品条码应用工作和重要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发挥重要作用。(雒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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